根据医院采购工作需要,为规范渠县人民医院聘请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行为,促进廉洁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社会代理机构比选,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渠县人民医院公开比选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项目编号:渠人医采(2025)08号
二、项目简介: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中综合评定1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入我院代理机构库,负责代理我院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
代理招标采购服务范围包括:提供招标采购项目咨询,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采购公告,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负责处理质疑投诉,保存管理招标采购档案(含数字化档案)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服务期从代理采购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一年后经医院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的代理协议。如遇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其他原因,渠县人民医院保留对入围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整的权力。
四、代理服务费
渠县人民医院委托入围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业务,渠县人民医院不支付入围代理机构任何代理服务费用。
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由项目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比选申请人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比选申请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资质已入四川省财政厅采购代理机构库;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
4. 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一期的完税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 廉洁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比选文件获取:
凡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北京时间00:00:00-23:59:59,在渠县人民医院官网公告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七、院内比选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00(北京时间)
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00(北京时间)
八、比选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为:渠县人民医院办公大楼50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渠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熊老师
电 话:0818-7222611
附件:比选文件
渠县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