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我院拟采购一批塑料制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具体询价内容如下:
一、货物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
二、质量、服务及商务等要求
付款方式:根据医院计划配送进行结算,合同期限内,送货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按每次实际配送数量付款,供货商向采购方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滚动支付。
履约时间: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交货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3日内配送完成,由供货商送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节假日照常配送,避免发生断货情况(不可抗力除外)。
交货地点:渠县人民医院。
交货要求:产品需提供质检部门检验合格报告,方可供应。
货物质量:
(1)供应商需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
(2)产品必须符合或者优于国家及现行标准,以及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技术指标和出厂标准。
(3)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配送要求: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供应商负责。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采购方概不负责。(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详细约定。
违约责任: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塑料制品或质量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货商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四、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进行报价,报价中含相关附件、货物运输、税金、安全保险、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安全保险等各种费用)
2.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渠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8187222905
3.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表(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一)
(3)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
(4)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资料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30日(8:00-12:00、15:00-18:00)密封送至渠县人民医院办公大楼303室,邮箱报价可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363171132@qq.com,逾时则不子受理。
询价单位:渠县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渠县营渠路319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8187222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