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及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作者: 来源: 录入者:渠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7日 点击数:

我院拟对渠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及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市场公开调研,现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征集相关资料。

一、服务内容要求:

“渠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及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服务要求承揽本项目的负责人承担采购人医技综合大楼及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服务工作,要求供应商依据按照《四川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综〔2013〕46号)及《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81号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等法律法规对渠县人民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及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结算进行审计核算,并发表审计意见,并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根据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及片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资料,对结算价进行数据分析,核实核算竣工结算价款,形成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评价意见、审计依据和方法、审计结果、审计建议等。

(1)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3)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账、日志;

(4)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有关要求;

(5)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

注:以上规范标准如有更新则按国家省市最新现行标准执行。

二、需要提供资料

(一)提供该服务项目市场报价单(参照相关文件需提供计算方式)。

(二)公司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公司资质及人员资质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供应商具有从事对应行业准入资格、相关资质证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提供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四、时间安排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公司于2025年5月9日16:00前至渠县人民医院总务科报名咨询相关事宜,报名时需提供我院要求的所有资料和文件(纸质资料1份+电子资料1份),资料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鲜章。

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单位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五、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渠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818-7222905

联系人:刘老师    部门:总务科

联系地址:渠县和平街88号办公楼3楼303

附件:

新大楼结算网络询价公告附件.doc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