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医院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渠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点击数:

为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中间环节,净化药品流通环境,贯彻执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执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9月1日起,我院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控制了不合理费用的增长,减轻了患者群众的负担。

医院药品采购时将依法按程序、廉洁自律贯穿于药品采购全过程。一是签订廉洁协议。在与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承诺廉洁购销、严格执行“两票制”,约定配送具体事宜和药品质量安全等相关责任等事宜。 二是索票。药品入库必须索要配送药品企业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同时提供该批药品从生产企业购进时获得,盖有该流通企业印章的进货发票复印件和随货同行单,否则一律不得入库。 三是核票。药库管理人员严格票据查验,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购销发票必须附有随货同行单,严格查验票据数量及票据信息完整性和关联度。 四是存票。留存票据备查。严格程序做好相关票据的保管、留存以备追溯和检查,按财务规定支付货款,相关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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