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民医院住院病人须知

作者: 来源: 录入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30日 点击数:

  1、入院后,您的主管医生将为您作体检,您的主管护士将为你作有关关情况介绍及相关健康知识指导。住院期间请不要外出。查房、诊疗时间请不要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时,请向值班医护人员请假,并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方能离开医院,擅自离院者后果自负。

  2、入院后,请到入出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和预交款手续,住院期间请妥善保管好临时收据,待出院时到入出院处办理结帐手续并索取正式报帐发票。

  3、住院期间,请保管好您的一切财物,请勿将现金及贵重物品带入病室,多余现金请存入银行或交入出院处,若有丢失自行负责。

  4、病员不得自行邀请院外、科外医师诊治,更不能将院外药品带入医院使用,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自服。

  5、为避免交叉感染,病员、陪伴请不要相互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陪伴请勿坐备用床或睡病床,查房、治疗时请陪伴自觉离开病室。

  6、为了您有一个干净、整治、舒适的环境,请勿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向窗外倒水,严禁在病室内吸烟、饮酒、打牌和高声喧哗。

  7、为了您的安全,请勿带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准烧煤油炉、电炉、电取暖器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燃具,违者将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概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8、离开病房请随时关门,如有可疑人员或陌生人进入病房,请及时与医务人员联系。

  9、为了保证病室设施使用完好,请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室内中心供氧、中心负压、呼叫器、电源、输液挂钩等抢救治疗用物,当你出院时将有护理人员和您共同清点病室财产,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

  10、病员入院时需交押金100元(交在入出院处),如住院期间不违反医院规定和管理制度,出院时押金全部退还本人。

  病员及家属朋友:您选择渠县人民医院是我们的荣幸,我们将以一流的医疗技术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院长李健携全院干部、职工祝您早日康复!希望您为我们的服务提出宝贵意见,愿您永远健康、快乐。 监督举报电话:732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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