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9日 点击数:

公 告

广大患者群众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不包括中药饮片)。即我院的西药和中成药销售价一律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卫生厅阳光采购规定的挂网采购价,不再加成一分钱(每个药品医院买成多少钱就卖多少钱)。特此公告。请广大患者群众监督。

渠县人民医院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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